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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还是“养肥了杀”——评充电服务费
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/5/23           返 回

 北京市近日制定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: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,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%。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标准情况下,制定具体收费标准。政策自6月1日起执行。此消息一出,各路网友疑问声不断。

    对于这次公布的收费制度,我只能说——该来的一定会来。而且对现在质疑的与油价挂钩问题,我也得说早在预料之中。不信的话,我请大家翻一下我从前写的说客《敢看不敢玩——新能源之惑》。在两年前我的说客里列出了新能源的六个问题,其中的“垄断之惑”就指的是电力作为一种垄断资源,价格与油价挂钩是早晚的事。

    带头大哥

   北京对于充电收服务费这一点本身是有可商榷的空间的。但有一点大家应该更关注那就是北京的示范效应。这个“示范效应”的威力可谓不小。比如说机动车行驶限号,买车摇号之类的。哪一个都深刻了影响了北京这座城市中人们的生活。更可怕的是全国各级政府对于北京这种以“限”代“管”的争相效仿。一时间“禁不绝口”、“限不离手”。让人知道了什么叫做“有权任性”。这次的充电收费更不例外引起有关部门的阵阵“喝彩”。这不是5月15日青岛就发布了充电服务费标准,一度电0.6元的价格。收费起始时间比北京还早半个月。所以,按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,不光是一线城市会收服务费,恐怕只要给汽车充电的城市都会同时配套一份收费标准文件。

充电终于到了收获期

    真假共建?

    咱们再看看文件中提到的吸引社会资源、鼓励充电设备建设这一条。这是作为出台充电服务费最核心的目的而存在的。如果没有这一句话,这次的收服务费实在是连“面子”都保不住了。但我们较真的想想,对于一个电力资源被垄断的社会,社会资源真的能实现理想中的“共建”吗?他建了充电桩,他的电从哪里来?和电网打过交道的朋友,都知道“电老虎”的厉害吧?

国家电网——要建充电桩你可绕不过去

    而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,建充电桩和建加油站是一样的。都是要投入资金,划块地,然后通过价格差来收益。加油站不用说现在民营的少全是国企,民营的油也是“两桶油”买来的。一天一个加油站可以给上千台车加油,要是地点好的话,真的很赚钱。那么再看看充电站吧。我们用和加油站一样的面积建一个充电站,一次最多能停五十台车。一天二十四小时,如果一台车充二小时,那一天可以给600台车充电。一度电比如收1元钱服务费,一台车一次充24度电。那最好的情况下这个充电站可以一天收14400元服务费。而加油站呢,一辆车一般一次加30L油,一天1000辆车,就算一L油能赚1元钱,那一个加油站实际一天可以赚30000元。这当然是在理想状态下的假设,而实际中还要算上土地的成本。加油站因为土地利用率远远高于充电站,在投资回报上也远远强于充电站。况且充电站必须不能远离居住区——这在北京这类的土地天价城市是很难实现的。

    所以,对于鼓励“社会资源”这一点,其实我们可以“正确”的理解——对于从事充电桩建设和运行的国有企业进行鼓励和补贴。因为老百姓实在是一没地二没电啊。

    车照开,费照收

踏实开车,老实交费

   说了半天,我只能说不管这次的收费“合情还是合理”,但这都代表了一个对电动车无限制补贴政策的终结。从现在到2020年,越来越少的电动车购置补贴,越来越多的各类收费都会成为一种“常态”。大家也不用为此与管理部门“置气”。如果你只能开上电动车,不管这车要交多少服务费、要让你在充电站等多少小时、让你开车时总是心里不踏实怕找不到充电站。车毕竟还是要开的。所以嘛,费总是要交的。等你习惯了这些之后,你肯定还会总结出不少的“省钱经验”来。